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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2)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強化我國金融業公司治理並對兆豐案及永豐案後續之調查結果」專案報告,立委江永昌提案,要求金管會在2個月內,研究是否強制規定,法遵禁止兼任法務。江永昌說,為因應國外金融規定及整頓國內金融秩序,法遵絕對不是只是把名片上的法務長更換為法遵長虛應故事,核心重點在於落實法遵系統獨立,照現行金管會辦法法令遵循主管得兼任法務主管,必將造成法遵從業人員在未來面臨企業獲利與企業法令遵循之間天人交戰,無法達到防弊機制。江永昌說,獨立法遵的重要性就像是金融機構在遵循法令上的照明燈,避免金融機構在遵循法令上瞎子摸象,與法務人員是企業內部律師有著截然不同的定義。顧立雄則說,因各金融機構的規模和大小不一,若全部一體適用,可能會有問題,但允諾將在兩個月內做是否修正的研究。此外,江永昌也認為,金管會若要建立吹哨者機制,不能只是設立一個檢舉電話,應另設置一個專門獨立受理檢舉的單位。(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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